2005-12-17

警民合作另一章

警民合作,維護治安,人人有責,相信這句話人人都耳熟能詳。

但在前兩天的網路新聞上,有一篇消息,讓人對這句話打了個折扣。有一位人士向警方檢舉砂石業者的惡行,結果不到5分鐘,就收到砂石業者的 "問候",想想這是誰露的口風,不難了解。

也難怪,這年頭治安每況愈下,雞婆的人也愈來愈少了,可能是明哲保身吧?更有可能是對政府、警方的不信任。

維護治安,光靠警力當然是不夠的,一定會有死角。但想想類似這樣的情況,一而再,再而三的發生,真的很讓人灰心。

若是自己一個人,安危自已負責就好了,但若不是呢?家人、親友的安危誰來負責?

更讓人不解的是,檢舉不法為何一定要報出自己的名號呢?當然相關單位又會有一番形而上的說辭,但這是重點嗎?重要的是檢舉的事是否為事實,主其事者真的很腦殘,在此可見一般。

這種智障作法,除了讓人匪夷所思外,更顯示出相關單位的顢頇無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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