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2-07

輾兩次!殺人罪!

先看看圖片吧,這種事就我所知,不是第一次發生了。

惡法不足以自行。以這次來說,若沒影片佐證的話,事情可能就會以單純的車禍處理了。

讓我不禁想到 "第三責任險" 有用嗎? 會發生這種輾兩次的事,我想這類保險有無效用,就可想而知了,那麼是要檢討改進? 還是廢除了呢?

以下圖片來自東森新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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