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0-26

這類示威是不是找錯對象了??

行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人民的基本權益。政府更有充份理由來維持人民這項權益。

但是 .....

剛才在看網路新聞時,看到自由時報這篇 "國道收費員「六步一跪」討公道 揚言絕食抗議",心中不禁想到付出的社會成本是否太高了。你們可抗議,這些道路使用者又要找誰抗議?政府是否應該拿出強勢作為來制止這類行為呢?

我很反對這種示威,拿大部份人的權益來做威脅,別忘了國道使用者和這些示威者毫無瓜葛,這種行為很不值得鼓勵,反而讓大家覺得反感。

政府及業者相關人員的行程,我想這些示威者不難掌握,那麼為何不直接了當的每天去示威呢?

別忘了,先前也有台鐵卧軌事件。

示威、抗議在民主國家是被允許的,但重點中的重點:「找對對象」。

本來昰支持你們的,但經過一些事件,只能說你們 "太超過" 了 >_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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