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今犬種除了少數幾種外,大概都已少了野性,不過為何會有謂的歸野犬呢?
很多專家學者研究,某些犬種(大多是中、大型犬),在少了飼主管教及餵養後,套句侏邏紀公園電影中的名言:「若不加以干涉,生命會自尋出路」,於是為了生存,恢復野性及獵捕本能。
這種 "歸野" 的時間說長不長,說短也不短,大約只有兩年而已。
另一個重點是這類歸野犬,很難再反回成為一般我們熟知的 "可愛的狗狗"。澳州土狗就是最典型的例子!
於是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想想:
※ 流浪犬該如何處理?
流浪犬按照理論來說,是成為歸野犬的一種過渡期間。很多保護動物者常強調:「狗狗是無辜的,以領養代替購買,用節育代替撲殺」。
前兩項我想大多數人都會同意,但第三項「用節育來替撲殺」,問題在於節育後的處理方式,很難不保這些流浪犬又回到原地盤。
其飼主絕對要付全責。但這些流浪犬或是歸野犬,咬傷人其至咬食人呢?能找到主人負責最好,但很多狀況下找不到的,那要誰來負責,政府或是某些動保人士負責嗎?還是要動用到已經浮濫的國賠呢?
※ 如何防止流浪犬
植入晶片是個最好方法,要求主人負責任也保護到狗兒。但我總是感到怪怪的,為何單純的植入晶片,要和一大堆莫明其妙的花費綁在一塊兒。為何不能視需要單純些,還是其中有不可說的袐密 >_<
※ 某些動保人士是否 ....
看電視及新聞,很多動保人士是否抓不到重點,或是故意譁眾取竉,為了爭取經費方便。狗兒就是要教(小孩都要教育了,對吧),常看一些白目記者為了收視率,播出些讓人爆笑的新聞,這年頭或許要秀才會出頭天,但看在明眼人眼中,只能笑笑了。
天下事本來都很單純,但在一些人手中總是能把它搞得很複雜,或許這樣才顯得出其較有「學問」吧!我想 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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